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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27章 安全且保险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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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下,包知县和庞县丞交待的任务,程煜还是要细细琢磨,到底该如何去完成的。

直接把案子甩锅过去肯定不行,而且那也不是包知县和庞县丞的本意,他们不是不想负责这个案子,也不是不打算对塔城的老百姓有个交待,他们只是不想受到上级的苛难,毕竟,真要是知府老头儿勒令他们十日破案,他们也只能把锅甩给手下的捕快,那这十日的限期就将落在程煜的头上。

换做其他的知县以及捕头,遇到这种情况,通常是努力办案,但若是实在没有头绪,就想办法找人顶罪。反正市面上总有些人人生厌狗见狗嫌的玩意儿可以把嘴堵上,到时候屈打成招也好,直接打死了拿着手按下指印签字画押也罢,务求在十日内交差就算是完事了。

但显然,程煜不是这种人,而包知县和庞县丞也不是这种人,他们需要一个说法,需要一个真相,是以需要更多的时间,去一点点的抽丝剥茧,查出凶案的最终凶手。

这案子,是塔城二十年来唯一的一件凶杀案……

程煜突然有了计较,就从这“唯一”二字入手。

在程煜思考的过程中,包知县和庞县丞很有默契的没有去打扰他,甚至两人连呼吸都放缓了,生怕惊扰到程煜的思绪,这种上官和下吏本末倒置的状况,放眼整个大明王朝上下,恐怕也只有这里会这样了。

“包叔,您是哪一年来这塔城出任知县的?”

包知县一愣,随即低头掐指,口中数着。

庞县丞不耐烦,直接道:“老包来塔城二十七年了。”

包知县抬起头,老眼昏花的点头:“嗯嗯,二十七年,是二十七年,那是……”

他还在想那是哪一年,可程煜却没理会他,径直说:“上一次塔城发生命案又是哪一年?”

包知县抬起头来,眼中总算是有了点精神,他说:“这个我记得,那是二十二年前,成化二年。那一年啊……”

程煜再度打断了包知县的自言自语,以免他回忆往事,伤春悲秋。

“费林来塔城出任锦衣卫总旗多少年了?我记得,包叔您熬走了五任总旗?”

庞县丞道:“这个我也知道,不是五任,是四任,费林是第五任。老包来塔城的时候,当时的锦衣卫总旗也刚到任不久,三年后被革了职,扔到西北戍边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。而后来了个新总旗,五年之后升上去成了百户。本以为他麾下五名小旗里会有人接任总旗,可不曾想朝廷直接委派了一名总旗下来,据说是南直隶指挥使的什么亲戚。仅仅一年半之后,这名总旗就升任了百户,当然不是直升,而是又调回南直隶。随后才终于从当初那五名小旗里升上来一名总旗,这是第四任。那人升上来之后,恰逢百户所扩编,上头又派下来二十多人,其中就有费林。费林刚来的时候只是个校尉,三年多吧,我记得费林所在的旗所,他上头那个小旗也不知道吃坏了什么东西,告病回家不足一月竟然死了,而费林跟总旗是乡党,便被提拔成了小旗。又过了四年多的样子,当时的总旗被提拔,成了现如今的百户,而费林作为其乡党,加上的确年轻力盛,不像其他四名小旗都已经是四五十岁的年纪,便被提拔成为了总旗。如今,他在总旗的位置上也坐了接近十年了,手下那四名原本算是他前辈的小旗也都纷纷告老,费林现在在塔城旗所的威信可谓如日中天,所有小旗都是他一手提拔上来……哦不对,不全是,他升任总旗时上头委任了个小旗下来,其余四人才是他一手提拔的。”

对于庞县丞絮絮叨叨一大堆,程煜只能表示无奈,他问的只是费林出任总旗多少年,以及来了塔城多少年,没想到牵出庞县丞这么一大通。关键是二十七年前,你庞县丞也不过是个撒尿和泥的小屁孩罢了,那会儿你怕是还在乡下的学堂里摇头晃脑的背诵人之初性本善呢吧,也真难为你把塔城这点儿破事背的这么清楚。

“也就是说,费林来到塔城,也已经超过十六七年光阴了?”

包知县和庞县丞相视一眼,各自点头。

“咱们塔城上一次出现命案是哪一年的事情?”

见程煜问起这件事,包知县和庞县丞似乎明白他在琢磨些什么了,两人不禁对视一眼,相顾一笑。

见二人已经心中有数,程煜也就不再卖关子了。

“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,上一次的命案,发生于二十二年前,当时包叔来到塔城不过五年光景。是在那位升任为百户的总旗在任期间发生的。而那位总旗,之所以能升任百户,在那起命案之后,塔城一直相当太平,这是个相当重要的原因。在那起命案之前,塔城也真是没有那么太平的,虽不能说命案频发,但想来包叔来到塔城的头五年,也颇有些焦头烂额吧?”

这番话,似乎勾起了包知县的回忆,脸上颇有些戚戚然之状。

“甚至于,那位南直隶的总旗,之所以会被放置在塔城,也跟当时塔城三年来没有任意一起重大案件有关。想必,那位总旗家里,也正是看中了塔城太平这一点。”

这倒是包知县和庞县丞从未想过的,毕竟那名总旗很明显,是来走个过场,人家就是要个基层锻炼的名头,然后就升上去了,回到南直隶继续在闲职上呆着,过他的舒坦日子。

但是很显然,程煜这么一分析,两人也都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。

众所周知,虽说南直隶也留有整套跟京城相同的班子,但基本上都是闲职,那完全是因为太祖皇帝的历史遗留问题罢了。而那个总旗毫无疑问正是隶属南直隶某个闲职的世家,到塔城来就是混资历的。此前倒是没人去想,为什么一个南直隶的世家子弟,会跑到塔城这偏僻的地方来混资历,现在看来,程煜所言极是,一个风平浪静的地方,自然是混资历最佳的所在,既安全,又保险。

“那人走后,才有了如今的百户,当年他还只是升任总旗而已。在总旗的位置上呆了七年,终于也因为治下太平,上头又有了空缺,终于升了上去。费林虽然因此升任了总旗,可一晃近十年了,他是半点升迁的希望都看不见。顶头上司百户对他有知遇之恩,他甚至都不方便去活动平级调动到其他地方去,偏偏这位百户时值壮年,今年也不过四十出头,除非出现什么意外,否则少说还得在百户的位置上坐个十年八年以上,等到千户们死的差不多了,才或许能有个机会往上走一走。毕竟,咱们这位百户老爷是既没有靠山又没有后台,除了把上司熬死之外,别无升迁之路。偏偏,费林也是如此。当然,他不会盼着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百户去死,可塔城这些年风平浪静,他想立功都没机会。但终于,机会来了。这甚至不止是费林的机会,也是那位百户的机会。毕竟,平安了二十二年的塔城再度出现了大案,只要百户和费林能把这案子办的漂漂亮亮的,不愁上边注意不到。这二十多年的塔城对于锦衣卫的指挥使大人来说,只怕是个隐形的地方,连带着这里的旗所百户所,也无人问津。可一旦这起案子报了上去,指挥使肯定也会讶异,在咱们大明治下,竟然还有如此太平的地方。而且,即便是太平了二十多年,这里的百户和总旗也并未荒废自己的能力,这命案一出,在百户的指挥之下,总旗砍菜切瓜一般的破获了案件捉拿了凶手。就算不能因此得到升迁的机会,也至少可以让塔城这两个字,在指挥使心里留下些位置。而接下去,一旦塔城又恢复到往常的太平,那么就不光只是指挥使了,下头的同知、佥事,乃至镇抚使,恐怕都会再度想到,这塔城绝对是个培养家族子弟的好地方啊。无他,安全,且保险。”

包知县和庞县丞对视一眼,哈哈大笑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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